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科学衡量和评价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效率,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2月以前省科技厅批准备案的32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9家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331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二、绩效评价内容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重点评价上一年度(2021年)建设及运行服务情况。其中针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从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与转化、企业孵化、科研条件资源、人才引进与培养、对外科技服务及科技金融等七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评价;针对专业型研究所(公司),重点从科研项目与成果、研发人才与团队、科研条件资源、对外科技服务等四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评价;针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重点从企校科技合作情况、基础条件、成果产出、社会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评价组织
参加评价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编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按类别及要求填写相关基本材料,并上传《2022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应附件。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式
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将采取集中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湖北省专业型研究所(公司)、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绩效评价将采取集中网评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各参评新型研发机构自评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日期:6月23日。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集中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大专项处 孙刚
联系电话:027-87135837
附件:1.2022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2.2022年湖北省专业型研究所(公司)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3.2022年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省科技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