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3A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工作的通知》,3A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及孵化器能力建设评价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评价情况,现将孵化器能力建设后补助项目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省科技厅对所有反映意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科技厅协调办 电话:027-87135795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电话:027-87135773
附件:
1.2017年 “3A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排序表
2.2018年度湖北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专项(孵化器能力建设后补助)拟补助项目
湖北省科技厅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