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工企业函〔2018〕81号),省经信委现就组织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推荐工作。各市(州)经信委对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从符合要求的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1-2家参评。
二、积极组织示范创建。各市(州)经信委通过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带动本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聚集社会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有关要求。请各市(州)于4月16日前将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2)、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3的表1-6)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融资担保服务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 融资担保服务处 刘江文
电 话:027-87231717
电子邮箱:hbjxw202@163.com
附件: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2.被推荐为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材料清单
3.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封面样式及附表1-6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