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北省省级证照清单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级证照清单已编制完成。2018年1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1月17日到1月24日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纳入此次省级证照清理范围的部门共61个,零报告的部门27个,34个部门保留证照事项321项,现予以公布。
省编办将加强对省级证照清单建设的协调,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做好省级证照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推动省级证照清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附件:湖北省省级证照清单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