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及《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办文〔2017〕12号)要求,现将我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75项问题“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避免重污染产业、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避免重污染产业、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严把产业准入关,推动国家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措施
1、开展钢铁、电解铝去产能工作。严控新增过剩产能,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坚决取缔“地条钢”。开展煤炭去产能工作,实施两年内煤炭生产企业退出计划,其中:2017年关闭煤矿21处,退出产能138万吨;2018年关闭煤矿26处,退出产能171万吨。
2、推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抢抓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机遇,组织策划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推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全面振兴。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落实去产能工作。钢铁行业压减产能方面,我省已于去年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任务目标。在打击取缔“地条钢方面,上半年,通过拉网式排查清理和交叉互查发现的15家“地条钢”企业,已全部按照“四个彻底拆除”标准,拆除了主要设备(中(工)频炉、变压器、除尘罩、导轨),涉及中频炉设备50台,实际产能约180万吨。今年5月和8月,国家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组两次来鄂检查,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0月份,安排各地再次开展规范钢铁市场秩序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确保全面清除“地条钢”。电解铝行业去产能方面,认真开展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检查,我省现存电解铝企业仅3家,均不存在违法违规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代拟稿)》报省政府。目前,长江铝业全部产能13.5万吨、丹江铝业部分产能3万吨均已进入淘汰落后产能程序,拟通过市场机制转移至外省有关企业。煤炭去产能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鄂化解办〔2017〕4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煤炭去产能验收和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复查工作的通知》(鄂化解办〔2017〕58号),扎实做好2017年煤炭去产能工作。截至12月底,全省共关闭退出煤矿31处,去产能207万吨,超额完成年初任务。
二是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工作。今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资金1.53亿元、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资金1.4亿元、示范区新动能培育设施和平台专项资金0.2亿元,共计3.13亿元。各类项目正如期推进建设进度。黄石市获批为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十堰市成功入选全国老工业基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市并受到国务院表彰。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后续工作,加快推进煤矿关闭退出。持续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相关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共7天)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直接责任人: 邹春华 电话:027-87822275
邹进华 电话:027-87238858
承 办 人: 王海波 电话:027-87237606
曾 军 电话:027-87312387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