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7〕3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2017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
(一)申报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省市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或《认定重点领域指南》(《认定重点领域指南》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bcxnl@163.com,密码hbcxnl2017。
(三)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地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其所在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认定重点领域指南》的,应占推荐总数的一半及以上。
(四)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cexl格式,采取光盘拷贝方式)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评价工作
(一)请组织本地区的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所在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汇总审核确认评价材料。
(二)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表样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bcxnl@163.com,密码hbcxnl2017。
(三)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行文,将评价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cexl格式,采取光盘拷贝方式)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1.认定重点领域指南
2.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