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是哪些?
在东湖高新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2016年度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2.2016年10月底以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3.2016年10月底以前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4.2016年10月底以前经国家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拟奖励名单请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2)
企业要提交什么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国家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两化融合建设项目介绍(含企业基本情况、两化融合建设现状、两化融合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下阶段两化融合工作的打算及规划等)。
奖励的标准是?
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对通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万元奖励;
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
经国家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万元。